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支持的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05 16:11 通知公告

相关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支持的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4〕16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载网址: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zxqyfw/7212025329550888960.html),现将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三)未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中获得支持;

(四)须有明确的“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且计划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填报《陕西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信息表》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资料分2册,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区县审核。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统筹考虑企业条件及推进计划,遴选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并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报送相关资料。(资料包含推荐文件及本辖区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总结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省市审核。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区县(开发区)推荐企业资料审核后,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一批“小巨人”企业至工信部和财政部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请相关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资料编制指导工作,严格落实申报审核责任。同时,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二)提高标准。企业应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加强与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充分准备相关资料,提高申报资料质量标准。同时,严格落实各级如实、自主申报要求,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

(三)按时报送。相关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合理确定申报企业截止报送资料时间,并于7月9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联系人:市工信局 王 阳 86788976(项目申报)

市财政局张馨月89821804(资金拨付)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雁塔区 85420180 碑林区 89625262

莲湖区 87331176 鄠邑区 68069162

蓝田县 82721005/82721251西咸新区 33585852

高新区 81132256/88333711经开区 86513723

航空基地 89083756 航天基地 89690128

浐灞国际港 83332166

 

附件:1.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zip

2.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资料清单.zip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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