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25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08-20 09:50 通知公告

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分产业领域开展统一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工作部署,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 2025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知函〔2025〕126号),现就启动 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2025年 9月 15 日前,在试点平台备案通
过的全部产品,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二)数据要求:参与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 2024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条件:本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高的产品。

二、认定流程
(一)备案申报
1.未备案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 2025年 9月 15 日之前在试点平台完成产品首次备案。2024年度(含)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 2025年 9月 15 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逾期未通过备案或更新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2.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于 2025年 9月 15 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3.鼓励各单位对 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新专利产品包括:(1)将 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 (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 2023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
4.鼓励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出的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出的产品指《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 25号)中的行业所产出的产品。
(二)专利性评价。以备案产品填报的备案信息为基础,对备案产品进行专利性评价。通过的产品,须进一步补充产品有关专利保护强度、专利价值贡献、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等信息(试点平台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另行通知),进入产业性评价环节。
(三)产业性评价。组织各产业领域专家,分产业对专利性评价通过的备案产品进行评价。
(四)认定及公示。根据评价结果形成 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在试点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品,认定为 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
(五)公布及证书发放。试点平台公布 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名单,相关单位可登录试点平台自行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扩大备案范围。各区县、开发区局要高度重视,深入辖区重点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培育区,提供咨询服务,发动更多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专利产品进行备案,扩大专利产品备案覆盖面。
(二)提高认定质量。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 2025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坚守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产品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撤销已备案产品、取消本年度认定资格。
(三)营造创新氛围。各区县、开发区局要加强对《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有关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奖励政策宣讲,引导激励更多的企业参与,提升产品竞争力和经济价值。
联系人:姜宏宝,电话:86788654
附件: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 2025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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