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第二批申报和首批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9-08 10:17 通知公告

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发挥商标、专利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协同推进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加快培育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1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第二批申报和首批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30号)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第二批申报和首批评估工作的通知》(陕知发〔2023〕3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第二批申报和首批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二批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第二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企业、区域商标品牌主体和商标品牌指导站,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行动方案(2023—2025年)》所规定的条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先申报。已参加首批行动的主体,以及地理标志主体不参加本次行动。
(二)工作程序
1.申报。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有意愿的企业、区域商标品牌主体和商标品牌指导站,填写申报材料(附件 1—3),申请参加第二批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2.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主体的基础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企业商标品牌、区域商标品牌、商标品牌指导站推荐原则为单类名额不超过 5个,择优向市局推荐(附件 4)。
3.复核。经市局复核,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参加第二批行动的名单。
二、组织首批成效评估
(一)情况报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1106号)公布的名单,组织首批参加行动的企业、区域商标品牌主体和商标品牌指导站,填写年度建设情况(附件 1—3)。
(二)总结评估。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总结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主要举措、成效和特色经验(附件 5)。推荐报送典型案例(附件 6),坚持分类梳理、优中选优、突出示范的原则推荐,每个单位按照三类数量总和不超过 3个,市局将根据报送材料,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总结和案例推广工作,请于9月 4日(星期四)12: 00前将参加第二批申报、首批成效评估相关材料(附件 1-3),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 2份)提交至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WORD版及盖章 PDF版(含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成效总结、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典型案例)反馈至邮箱 zscqcjcjhb@126.com。申报业务咨询可联系省局孙振东:电话:029-63916891,手机:17792265825。
(二)千企百城价值提升行动不是示范创建、评比达标、考核等事项,不搞命名授牌、结果排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组织各类主体参加,不得下达任务指标、要求报送台账,不得异化为评比、考核、授牌等活动。
(三)要以两批参加行动的主体为重点,加强联系指导和服务,加大商标品牌建设和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协同推进力度,加快打造一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专利产业化效果突出的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范例和品牌经济发展高地。
附件:1.企业商标品牌信息表
2.区域商标品牌信息表
3.商标品牌指导站信息表
4.第二批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推荐表及推荐名额
5.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成效总结表
6.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典型案例推荐表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 年 8 月 26 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宏宝 029-8678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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