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西安市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5-09-08 10:22 通知公告

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根据《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市政发〔2022〕25号)和《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西市监发〔2025〕62)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西安市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机构成立3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知识产权代理、咨询等相关服务,专利代理服务机构需具备从业资质。

(二)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在20人以上,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机构近两年无被惩戒、无被诉讼、无行政处罚等事项,或有诉讼无责任、有诉讼未败诉。

(四)机构服务成功案例多、服务模式新、社会影响大,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机构所代理的专利(案例)获得国家、省专利奖或被省级以上单位列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作为加分项。

三、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

(一)工作任务

1.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数量稳步增加。

2. 积极拓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态,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分析、运营、维权诉讼等服务。

3.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机构人员参加新政策、新业务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机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4. 积极参与我市知识产权公益性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影响力。

(二)绩效目标

1. 服务机构年度专利、商标代理量超过500件(次)。

2. 服务机构年度专利或商标授权(注册)成功率超过60%。

3. 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达到5人以上或商标代理机构经备案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达到5人以上。

4. 服务机构年度知识产权营业收入增幅超过20%。

四、资助标准

按照《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西市监发〔2025〕62)第十七条“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对经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定的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给予10万元资助。年度择优资助不超过10家服务机构”的规定,给予每项10万元资助。

五、执行期限

项目实施期为1年,自项目下达之日起计算。

六、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一)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工作人员情况表、社保缴费证明。

(四)人员专业资格证、执业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诚信经营情况(以信用中国<陕西>为准)。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报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审核推荐、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按照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书可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scjg.xa.gov.cn)下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A4普通白纸胶装成册。

(二)项目申报材料于9月16日前报所在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分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分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将汇总表盖章(附件2)和申报材料于9月19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申报资料电子件(WORD版和PDF版),文件名为“单位全称+2025年西安市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coralguo123@163.com。

八、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可靠,在承担财政资助项目或生产经营中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以信用陕西和信用西安为准)。

(二)2023年以来纳入陕西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单位不在本次项目支持范围内。

(三)申报单位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责任,自觉接受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虚报、挪用、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三年内停止其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郭雨姗 86787697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项目汇总表

3.各区县局、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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