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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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好处

(一) 税收减免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在2022年政府报告中,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二) 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三) 提升品牌影响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等工作。

(四) 地方奖补支持

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研发资助(以各地政策为准);对入库企业给予奖励(以各地政策为准)。(以上奖励政策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年当地政策为准)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通车”: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采用系统自评的方式,申报方式较为简单。具体申报流程:
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后,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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